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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兴特钢: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9-04-16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特钢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董事会或者其专门
                                                                是
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
                                                                是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
                                                                是
报告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是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不适用
(5)风险投资                                                 不适用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不适用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是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是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 2 个月内向董事
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
                                                                是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2 个月内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交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保
                                                                是
密制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
                                                                是
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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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是否编
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
                                                              是
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
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
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          是
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          是
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 5 个交易
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
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
                                                              是
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
实、追究责任,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
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
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          是
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是
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          是
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          是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用于质押、委托贷
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
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
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是
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
确、完整。
2、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是
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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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
                                                            是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
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          是
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
                                                            是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
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是
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
                                                            是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是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        是
董事会备案。
                                                                 独董姓名        天数
                                                                 徐金梧     15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保证安排合理时
                                                                 于永生     15
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是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张莉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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