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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兴材料: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0-03-20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8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决议”)、《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
“授权决议”)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决议及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即 2019 年 5 月 10 日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公告》、《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 号、2019-034 号)等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及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顺
利推进,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自 2020 年 5 月 10 日延长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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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延长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及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保
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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