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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医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0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3日召开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7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或者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事项,在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含1亿元)范围内授
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对
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号)。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7096)浙商银高保字(2019)第 00045 号),公司为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债务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之间自 2019 年 4 月 9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9 日止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限额 5,500 万元人民
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09 月 04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凤仪村
    法定代表人:钱木水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搽剂、灌肠剂、溶液剂(外用)、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
含直接口服饮片)、颗粒剂。中草药种植;中药材收购销售;日用化学产品、植
物提取化学产品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
学品外);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3,228.26                       55,883.81
   负债总额                20,493.56                       20,580.23

 银行贷款总额              11,414.00                       11,964.00

 流动负债总额              19,771.52                       19,908.35
    净资产                 22,734.70                       35,303.58
                 2017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20,248.10                       18,764.66
   利润总额                1,182.67                          650.23
    净利润                   914.80                          568.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22
年4 月9日止,在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
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
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
件(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
到期。上述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时间。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在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
用。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
证为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贷款和提供其他银行信用
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
限,保证人对原币种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息、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对公司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期间的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的权
限进行的相应安排。此次担保是为满足景岳堂药业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
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景岳堂药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7年12月31日)的14.65%,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岳堂
药业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