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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医药: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章勇坚)2019-04-20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及《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
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第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现场出   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应出席会                          委托出       缺席次
会议名称                  席会议   出席会议                         两次未亲
              议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董事会          9          6         3         0            0         否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良性
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在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
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
意;对“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在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等事项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3、在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4、在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5、在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并对该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外,本人还利用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了解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询问
与交流,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文件,及时了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
募投项目建设、再融资、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
的相应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育事项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议,并对相关进展进行关注和有效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持
续、规范、健康发展。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自身职责,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
行监督检查,促进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
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主动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
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企业管理等出谋划策。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2018年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2018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尤其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强化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届满离任,衷心感谢公司及广大朋友对本
人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相信在董事会的正确引导下,公司管理层将带领全体员工,
更加规范运作,努力拓展业务,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独立董事:章勇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