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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6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汇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核了全部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讨论后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吕兴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何松春先生为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林少华女士、吴国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邹燕女士为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静女士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综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相关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会议达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书玲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爱珍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