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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意法律意见书2019-01-12  

						                        中豪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Add: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68 号大都会广场 22 层   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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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豪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渝中豪(2019)法见字第 006 号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黛传动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
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
    (一)《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四)公司 2018 年 12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
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五)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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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公司办公楼 10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重庆
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公告,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投票规则、出席对象、
审议事项等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通知的方式和内容,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 14:40 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公司办公楼 105 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朱俊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朱
堂福先生因公务出国未能履行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职责,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其他 8 名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朱俊翰先
生担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负责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9 年 1 月 11 日 交 易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0 日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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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法人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自然人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
料的验证,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
代表)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8,94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7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8,942,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698%;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
(含股东授权代表)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4%。
       2.根据本所律师审查,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均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
案一致,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修改或取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
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进行清点,经
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
具体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
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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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2.2.1 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第 4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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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2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3 支付方式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4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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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5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6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股份价格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7 发行股份数量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第 6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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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8 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9 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第 7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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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0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11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12 业绩承诺及奖励安排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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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13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2.14 上市地点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3.1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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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2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3 认购方式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4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 10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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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5 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6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合规性及必要性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第 11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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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7 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8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3.9 上市地点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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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4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方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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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协
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第 14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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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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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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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全部事宜的
议案》。
    本议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丁家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525,400 股,同意 258,5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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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5.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暨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的议案》。
    本议案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258,944,200 股,同意 258,9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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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中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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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   烨




                                                              蒋官宝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第 19 页 共 19 页
重 庆                                                                    江 北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68 号大都会广场 22 层 400010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金融城 2 号 T2 栋 9 层 400023
22/F, Metropolitan Tower, 68 Zourong Road, Yuzhong District, Chongqing   9/F, T2 Financial Town No.2, Jiangbeicheng Road, Jiangbei District, Cho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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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北 京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3 层 200120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北京嘉里中心南楼 14 层 100020
13/F, Huaxia Bank Tower, 256 Pudong Road South, Pudong New District,     14/F, Beijing Kerry Centre South Tower, 1 Guanghua Road, Chaoyang Distr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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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阳                                                                    成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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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纽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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