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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传动: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5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实施情
况、决策程序等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公司子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公司子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
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助于公司子公司获得银
行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子公司无需就此次关联担保事项
向关联人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关联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公司子公司及持股 5%以上
股东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章新蓉、袁林、冯文杰

                                                      2019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