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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关于2018年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2018-12-28  

						股票代码:002767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8-21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2018 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 10,247,123.36 元,详见下表:
序                                                                                                  可持续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元)          发放主体                     政策依据
号                                                                                                   性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
 1                        9,493,492.66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税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区发改【2018】7 号/区财
 2                         421,400.00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否
         专项补助                                                           【2018】3 号

                                                                     杭地税高新通【2018】69946 号
 3   土地使用税减免        201,344.80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否
                                                                      /杭滨税通【2018】20800 号

                                                                     杭政办函【2015】141 号/杭高
 4       专利补助           9,000.00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否
                                                                           新【2017】66 号

 5       失业补助          112,285.90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杭人社发【2015】307 号         否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人力
 6       用工补助           9,600.00                                   杭劳社就【2009】255 号         否
                                            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

           总计           10,247,123.36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
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入 0 元,计入其他收益 10,247,123.36 元,计入递延收益 0 元。最终结果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