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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9-21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监
事会主席陈银发先生、原监事戴文华女士、财务总监吴伟良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67%。其
中,陈银发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50%;戴文华女
士拟减持不超过 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50%;吴伟良先生拟减持不超
过 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67%。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16 日刊登
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018 年 10 月 11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
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1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银发先生、
原监事戴文华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2、截至公告日,公司财务总监吴伟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伟良     集中竞价   2019-01-03      14.50          10,000        0.0067%

                合计                    ——          10,000        0.0067%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150,000    0.1000%    150,000    0.1000%
  陈银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00     0.0250%     37,500    0.0250%
                   高管锁定股       112,500    0.0750%    112,500    0.0750%
                合计持有股份数      150,000    0.1000%    150,000    0.1000%
  戴文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00     0.0250%         0        0%
                   高管锁定股       112,500    0.0750%    150,000    0.1000%
                合计持有股份数      225,000    0.1500%    215,000    0.1433%
  吴伟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250     0.0375%     46,250    0.0308%
                   高管锁定股       168,750    0.1125%    168,750    0.1125%

    (注:因戴文华女士辞职,其所持有股份已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在离职后半
年内被全部锁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陈银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戴文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3、吴伟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