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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锋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3-07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股票代码:0027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石政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7 号先锋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7 号先锋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石义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 56 号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 56 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石政民、石义民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 股 股 东 石 政 民及 其 一 致行 动 人 石 义民 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通过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 7,499,943 股,权益变动累计达到公
                               司总股本的 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
 本报告书                 指
                               告变动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石政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11010219460528****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7 号先锋大厦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7 号先锋大厦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石义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11010219550129****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 56 号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 56 号院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政民先生与石义民先生为兄弟关系,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石政民、石义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外投资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

    2020 年 1 月 4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石政民先生已减持
3,648,600 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石政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石义民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07,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56%,其中石政民持有公司股份
   73,5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6%;石义民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0%。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石义民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99,840,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56%,其中石政民持有公司股份
   67,267,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85%;石义民持有公司股份 32,572,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2%。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590,000      49.06%     67,267,532     44.85%

石政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590,000      49.06%     67,267,532     44.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3,750,000      22.50%     32,572,525     21.72%

石义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437,500      5.63%      8,143,131      5.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12,500      16.88%     24,429,394     16.29%

             合计                  107,340,000     71.56%     99,840,057     66.5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石政民先生、石义民先生,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石义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77,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石政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322,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499,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情况如
 下: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石政民       大宗交易    2018 年 9 月 19 日     13.100     2,673,868     1.7826%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石义民       集中竞价                           16.352     1,177,475     0.7850%
                          2019 年 11 月 22 日
  石政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4 日      12.951      315,000      0.2100%

  石政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5 日      13.236      333,600      0.2224%

  石政民       大宗交易    2020 年 3 月 5 日      11.670     2,500,000     1.6667%

  石政民       大宗交易    2020 年 3 月 6 日      11.890      500,000      0.3333%

                           合计                              7,499,943     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石义民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6 日     17.120       7,900       0.0053%

 石义民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9 日     17.104      41,300       0.0275%

 石义民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17 日     17.190       3,900       0.0026%

 石义民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5.045      113,300      0.0755%

 石义民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1 日    15.110      434,750      0.2898%

 石义民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2 日    15.014      79,300       0.0529%

 石政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4 日     12.951      315,000      0.2100%

 石政民     集中竞价    2020 年 3 月 5 日     13.236      333,600      0.2224%

 石政民     大宗交易    2020 年 3 月 5 日     11.670     2,500,000     1.6667%

                       合计                              3,829,050     2.5527%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政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义民



                                                    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文本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1186-1 号
                         司
股票简称                 先锋电子                       股票代码         002767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路 7 号先锋大厦/北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石政民、石义民                 住所           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
                                                                       56 号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石政民:持股数量:73,590,000      持股比例:49.06%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石义民:持股数量:33,750,000      持股比例:22.5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石政民:变动数量:减少 6,322,468 股         变动比例:减少 4.2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后数量:67,267,532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4.85 %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石义民:变动数量:减少 1,177,475 股         变动比例:减少 0.79 %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32,572,525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1.7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
市公司股票




                                                 13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否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1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政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义民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