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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恩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4-2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9 年 4 月)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条款)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购本公司的股份:
                                                        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
第二十三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的。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司股份的活动。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方式之一进行: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二十五条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条款)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青岛
               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公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青岛市
               司会议室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其    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公司
               他地点。                                会议室。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第九十六条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第一款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第一百零七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条增加一款,                       -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作为第二款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
第一百二十     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六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