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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独立意见2019-09-3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独立意见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
长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
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员工持股计划持续、有效、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
自信托计划公告成立起算,即自 2016 年 12 月 2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止。存
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过
半数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同意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 年,即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独立董事: 王正平    罗福凯   丁乃秀
                                                     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