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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路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1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9-036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

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张云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69,558,199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45.419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58,096,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62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1,461,7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70%。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5,02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56%。

    本次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逐项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表

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吴立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1.02、选举金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1.03、选举葛昱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43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10%。
    1.04、选举胡仲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俊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43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10%。

    2.02、选举彭燎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余海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3.02、选举江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9,74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聪微、葛方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