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10-30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路通
股票代码:002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7 号钱江浙商创投中心 B 座 9 楼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7 号钱江浙商创投中心 B 座 9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2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 表 ............................................................. 14
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司、普路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商
指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创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53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691664756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陈阿裕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权
陈阿裕 董事长 男 中国 否
陈越孟 董事兼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曾凤云 董事 女 中国 否
戚金兴 董事 男 中国 否
吴树良 董事 男 中国 否
陈健 董事 男 中国 否
李荣伟 董事 男 中国 否
徐冠巨 董事 男 中国 否
彭瑞芳 董事 女 中国 否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减持股份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安排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股份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商创投持普路通 21,649,096 股股份,占普路通总股本的
5.80%。本次权益变动后,浙商创投仍持有普路通 17,915,938 股股份,占普路通
总股本的 4.80%,不再是普路通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9 年 10 月 29 日,浙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普路通
3,733,158 股股份,占普路通股份总额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减持平均价格
信息披露 减持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或价格区间 减持比例
义务人 (股)
(元/股)
2019.9.16 99,100 9.418 0.0265%
2019.10.16 634,100 9.39 0.1699%
浙商创投 集中竞价 2019.10.28 209,800 9.32 0.0562%
2019.10.28 1,790,200 9.46 0.4795%
2019.10.29 999,958 9.40 0.2679%
合计 - - 3,733,158 -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浙商创投持有的普路通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情况。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
1、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
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阿裕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29 日
11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陈阿裕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29 日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普路通 股票代码 002769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杭州市文三路 539 号
有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减少√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变化□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21,649,096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5.80%
比例
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3,733,158 股
露义务人 拥有权 益的 股
变动比例:1.00%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 拟
是 □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否 √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 前
是 □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 场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
是 □
减持时是否存在 侵害上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
(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
是 □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否 □
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
(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得批准
15
是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
备注:(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浙商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陈阿裕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29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