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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真视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8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国红先生、胡小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视通”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为 2018-076),王国红先生与一致行动人胡小周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05%),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2018 年 12 月 4 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国红先生《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王

国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80,000 股。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已达到公

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国红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胡小周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20,586,700 股,胡小周先生暂未发生减持情形。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2018 年 12
  王国红         大宗交易                     12.06       1,880,000      1.16
                                月4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4,304,920   21.24   32,424,920   20.07
 王国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76,230    5.31    6,696,230    4.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728,690      15.93   25,728,690   15.93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一致。

     3、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

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如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

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累

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

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

后本人将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如股份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

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

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

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股份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况。以上承诺均按照承诺时点的法律法规进行出具,实际执行中将参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

办理。


    三、   备查文件

    1. 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