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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真视通: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方面运作规范,杜绝了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真视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
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 2019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核并认为:公司目前经
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本
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 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
过 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
行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依
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境外审计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公
司 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数智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对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未来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公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不达标涉及共
计 87,600 股限制性股票。

    8.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暨股票期权已授予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
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事宜。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张   凌:




石彦文:




吕天文:




刘   薇: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