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9-07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0 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1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1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国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数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量 106,447,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0.7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数量 106,447,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0.7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0%。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0%。其中: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何小波先生、王小刚先生、雷雨田先生、
施亚军先生、李春友先生、马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1 选举何小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1.2 选举王小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1.3 选举雷雨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1.4 选举施亚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1.5 选举李春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1.6 选举马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姚建林先生、姚宏伟先生和吕天文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1 选举姚建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2.2 选举姚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2.3 选举吕天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鲜俊才先生、范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1 选举鲜俊才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3.2 选举范青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6,447,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张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真视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