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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19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公司结合目
前再融资监管政策的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与各中介机构认真研究
与论证,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决定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公司后续将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渠道筹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相关项目建设所需资
金。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前提交了相关议案及相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
为: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该事项
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之内,不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孙宝文、邵立新、赵新民
                                                 2017 年 0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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