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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2014-2016年度)2017-05-09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2014-2016 年度
                      目     录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2、附件: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1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430077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27 86791215 传真:027 85424329




                    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7)080129 号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菌业”)编制的 2016 年
度、2015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
鉴证。
    众兴菌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我们的责任是对众
兴菌业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
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等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众兴菌业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众兴菌
业的 2016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特定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

所书面认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附件: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54,758.73          -4,764.2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8,440,300.53       9,441,643.77        6,739,017.93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771,372.14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本报告书共 2 页第 1 页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1,683.69         376,730.17            -94,817.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注 2)                             15,091,112.34        2,682,972.20

                    小               计                                22,894,970.45      13,267,953.99          6,644,200.2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659.12           9,489.02                 177.00

                    合               计                                22,896,629.57      13,258,464.97          6,644,023.29

   注:(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本公司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本报告书共 2 页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