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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7-07-18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7-058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

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博书先生,董事李彦庆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680,67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450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窗口期不得减持)。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菌业”或“公司”)收到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斌先生,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博书先生,董事李彦庆先生(以下简称“减持股东”)的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拟部分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股东       持有公司      持股数量占    无限售流     股权激励     过去 12 个月
   姓名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通股数量       限售股     内减持情况
   袁 斌        5,771,567         1.55%    4,335,657    1,435,910         895,429
   刘 亮        3,466,236         0.93%    2,030,326    1,435,910         329,383
   高博书       2,600,107         0.70%    1,164,197    1,435,910         497,355
   李彦庆          51,282         0.01%       15,384       35,898              0
    合计       11,889,192         3.19%    7,545,564    4,343,628       1,722,1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窗口期不得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并结合个人相关承诺确定
    4、减持原因:限制性股票缴税等个人资金需求
       5、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拟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股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相关法律和规范文件的规定,遵循 2017 年各自减持股份不超过可转让法定额度
原则,本次拟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680,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01%,具体数
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不超过)                        的比例
 袁 斌                             771,320                         0.2066%
 刘 亮                             619,522                         0.1659%
 高博书                            277,011                         0.0742%
 李彦庆                             12,821                         0.0034%
  合计                            1,680,674                        0.4501%

   三、减持股东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亮先生、袁斌先生、高博书先生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2、在众兴菌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该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
       3、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袁斌先生、刘亮先生,高级管理
人员高博书先生还承诺:(1)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
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
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2)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本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
将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董事李彦庆先生只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已经解锁),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
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