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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兴菌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08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9-005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81)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9 年 01 月 0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 年 01 月 06 日(星期日)—2019 年 01 月 07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4
01 月 0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01 月 0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
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01 月 02 日(星期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股东
     出席方式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人数
     现场参会        14                   158,595,580                  42.4810%

 其中:中小投资者    5                        4,857,113                 1.3010%
     网络参会        8                        5,725,369                 1.5336%
 其中:中小投资者    8                        5,725,369                 1.5336%
 中小投资者合计      13                      10,582,482                 2.8346%
      总合计         22                   164,320,949                  44.014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164,320,9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14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8,595,58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2.48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725,3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336%。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10,582,4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3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857,1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725,369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533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2/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
务所张冉律师、李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有效表决
                                                                                             占有效
 表决类型      权股份数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数      表决权
                 (股)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股)                      (股)                  (股)      股份数
                                             数比例                数比例
                                                                                             比例
 现场投票    158,595,580    158,595,580       100.00%         0        0.00%             0     0.00%
 网络投票       5,725,369     5,697,269       99.5092%    28,100      0.4908%            0     0.00%
 合    计    164,320,949    164,292,849       99.9829%    28,100      0.0171%            0     0.00%
 其中:中
               10,582,482    10,554,382       99.7345%    28,100      0.2655%            0     0.00%
 小投资者
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

       2、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情况
               有效表决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表决类型      权股份数                    占有效表                占有效                    占有效表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数
               (股)                      决权股份                表决权                    决权股份
                             (股)                      (股)                 (股)
                                             数比例                股份数                      数比例
                                                 3/4
                                                                比例
 现场投票     158,595,580   158,595,580   100.00%        0       0.00%        0          0.00%
 网络投票      5,725,369      5,697,269   99.5092%   28,000     0.4891%     100     0.0017%
  合     计   164,320,949   164,292,849   99.9829%   28,000     0.0170%     100     0.0001%
 其中:中
               10,582,482    10,554,382   99.7345%   28,000     0.2646%     100     0.0009%
 小投资者
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

       2、 表决结果
       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冉、李晶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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