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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意电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3号函所述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06-12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中小板年报
问询函【2019】第 283 号函所述事项的
              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19]第 5-0000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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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中小板年报
             问询函【2019】第 283 号函所述事项的
                                            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19]第 5-0000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 5-0004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根据贵所对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出具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283

号所述事项,现作如下说明:


    一、问询函中第二点第三小问所述内容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在 2019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92 亿元,同比

下降 38.69%。请年审会计师进一步说明已采取的营业收入截止性测试流程以及已获取的审计

证据,并对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针对营业收入截止性测试,我们执行以下程序:

    (1)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明细账,随机抽取若干笔凭证,抽取比例占当月销售

收入的 90%,对凭证后验收报告、交货确认函、报关单等单据进行检查,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

跨期现象;

    (2)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3)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大额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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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我们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我们已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包括:

    (1)获取销售收入明细表;

    (2)获取电梯验收报告、交货确认函、报关单、销售发票;

    (3)对本期销售外销客户前十大、内销客户前三十大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应收账款

余额及当期销售收入金额,取得三十一份回函,其他未回函客户执行相关替代测试。

    3、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时点准确性的说明:

    (一)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1)销售电梯

    公司电梯、扶梯等主要产品在内销和外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

    ① 内销收入确认

    按合同中是否约定为客户安装电梯(或签有安装协议),内销收入可分为“为客户安装

电梯”和“客户自行安装电梯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电梯”两种模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方式如

下:

    A、为客户安装电梯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为客户采购的电梯进行安装并且调试合格,由于电梯是特种设备,

必须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或者其他具有监督检验资格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

检验才能确定电梯是否安装调试合格,故在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实现。

    B、客户自行安装电梯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电梯

    公司不负责为客户安装、调试电梯,根据客户提货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客户自提和客户非

自提:在客户自提的情况下,将商品所有权凭证交给客户或将实物交付客户后公司确认收入

实现;在客户非自提的情况下,客户一般会在合同中要求公司将电梯运至指定地点(多数为

安装现场),故以将电梯运至指定地点且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②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出口电梯以报关手续完成时点为确认收入时点。

    (2)提供劳务

    公司提供安装劳务和维保劳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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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和维保劳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①安装收入

    公司为客户安装电梯在销售合同中会注明安装条款或者在销售合同外签有安装协议,安

装收入能够区分且企业单独核算,由于电梯销售收入需以安装调试合格且经监督检验机构验

收合格时作为收入确认条件,故安装收入也以经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时作为收入确认条件。

    ② 维保收入

    维保收入是指为维修保养电梯而收取的款项。在维保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

    (二)2018 年度审计中已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实施控制测试,评价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执行测

试程序,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复核收入确认

政策,检查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核算政策、收入确认政策的一贯性;

       (3)核查公司营业收入并进行实质性分析,根据销售类别,结合合同订单,执行分析性

复核程序,通过比较和计算,分析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对报告期销售额实施独立函证程序,并结合

期后回款等分析其真实性;

       (5)采用抽样测试方式抽取检查样本,依据抽样总体、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保证系

数等测算抽样规模,抽样检查合同、产品运单、客户自提单、交货确认函、质检主管部门的

安装验收合格报告、报关单和发票等内外部证据,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执行细节测

试;

       (6)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确定营业收入是否存

在跨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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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查意见

    (1)公司销售收入政策及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保持一致;

    (2)经我们执行上述相关审计程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时点准确。


    二、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

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炜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菁佩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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