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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科园林: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5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深圳
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
况下提出的,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陈燕燕、袁泽沛、王艳

                                              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