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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科石化: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通知”)。根据上述通
知的要求,本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1)将“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重述了 2017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如下:
变更前列报项目            变更前金额         变更后列报项目       变更后金额
应收票据                     92,991,913.3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9,883,159.64
应收账款                    116,891,246.29
应付票据                      1,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864,916.12
应付账款                     14,864,916.12
                                             管理费用                   11,162,901.48
管理费用                     28,643,918.34
                                             研发费用                   17,481,016.86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