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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坚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
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情况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监事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

    (二)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 2018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购买理财产品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
了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年度内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
规范的管理体系。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诚信勤勉、尽职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为完
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和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
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
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等违规情况。

    (五)核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
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资金安
全的基础上,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情
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能如实、
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均能够得到有效
的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运行。同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特此报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