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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夫户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三夫户外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担保的情况。
二、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中相关
内容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苟娟琼____________




张   然____________




张韶华____________




路   骋____________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