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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
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总裁余少雄先生提名,拟聘任叶小金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拟聘任罗
卫民先生、乔飞翔先生及张翠兰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个人
履历,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相关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叶小金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聘任罗
卫民先生、乔飞翔先生及张翠兰女士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独立董事:刘剑洪、赵保卿、林洪生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