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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信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4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 22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取
消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业务拓展,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余少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全部文书。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叶洪孝、叶又升回避

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关联方深圳市
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叶家豪、叶秀冬、叶
洪孝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是公司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
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