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奇信: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赵保卿)2023-04-29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
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9 次,实际出席会议 9
次,会前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会议中参与讨论,谨慎表决,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
投赞成票 21 次,反对票 0 次,弃权票 15 次。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与
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共发表了 4 次事前认可意见,11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2 月 11 日,本人就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公司总裁、确定公司总裁薪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2 月 28 日,本人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中关于
两次变更年报审计机构事项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3 月 28 日,本人就向控股股东借款归还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
向控股股东借款偿还部分公司债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
向控股股东借款归还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借款偿还部分公司债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4 月 18 日,本人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注函涉
及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
公司聘任副总裁、确定副总裁薪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4 月 28 日,本人就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关于对事业部承包项目目标
责任管理进行清查并处理、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关于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关于内部控制有
效性非标准审核意见涉及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经侦立案侦查
均至今尚未有结论,而这两项结论直接影响到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进而
影响到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财务
决算及未弥补亏损等的准确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产生影响,因此对上
述事项投弃权票。
本人就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就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
况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除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外,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亦无任何违规担保事项发生。我们将
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并尽快采取有效
措施解决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与公司股东的利益。
10、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就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8 月 14 日,本人就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
关于续聘 2022 年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就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除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
式担保,亦无任何违规担保事项发生。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13,087.5 万元,该事项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并
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与公司股东
的利益。。
1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就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
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关于债务重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2 年 12 月 27 日,本人就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关注函
涉及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2
年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实
际出席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 15 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主要议案
号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2 月
1 审议《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11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3 月
2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8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3 月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归还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
3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8 日 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偿还部分公司债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4 月
4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17 日
案》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8 月 审议《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14 日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0
6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月 22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1
7 审议《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月7日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3
次,实际出席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 4 项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情
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日期 主要议案
号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2022 年 2
1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总裁薪酬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月 11 日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2022 年 3
2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副总裁薪酬的议案》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月8日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2022 年 7
3 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财务总监薪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月9日
酬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 1 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上述内容受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因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和前控股股东关联人
受到经侦侦查尚未有结论的影响,内容具有不确定性。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bqbibc@163.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赵保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