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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潘翔)2019-03-2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潘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并兼任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18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八次董事会。分别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2、2018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应参加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潘翔       4          2           2          0           0           否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做出决
议前对议案进行足够的了解,审慎判断,较好的维持了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均表示同意。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1        2018 年 5 月 14 日                                       同意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受让及增资湖南中车时
                                 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           2018 年 6 月 6 日                                     同意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1)对《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2018 年 8 月 21 日                                       同意
                                 (2)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4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同意
                                 (2)对《关于公司拟变更独立董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兼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聘任董事进行审查,同时及时了解公司人
才需求,积极为公司人才选拔建言献策。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指
导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18 年度主要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募
集资金及关联交易相关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等事项。
     四、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18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在 2018 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七、联系方式
    本人的电子信箱:chinalawyers@126.com,欢迎广大投资者与本人进行沟通。


                                                        独立董事:潘翔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