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宜发表 如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同意继续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 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肖瑾、 唐秋英、潘翔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