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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鉴于前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

控股股东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管理”,持有公司 35.56%

的股权)以书面形式提议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可立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盛妍管理直接持有公司 35.56%的股权,该提案人的身

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



                                     1
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现将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9 日—2020 年 4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2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0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
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 2020 年薪酬预
案的议案》



                                     3
    10、《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上述议案 1 已由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9 已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 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0 日及 2020 年 3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5、 6、 8、9、10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19 年度工作述职。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00                                                       √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00                                                       √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4
    8.00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00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
                 酬执行情况与 2020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10.00                                                      √
                 《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
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电子
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
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
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5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伍春霞女士    陈辉燕女士

          电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
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
验证入场。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
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


                                      6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0 年 4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7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
   3.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00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5.00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



                                   8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
   9.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19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 2020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10.00
             《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