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8-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

                            险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湖
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凯龙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风险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凯龙股份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
益,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风险投
资。

       (二)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所称投资
额度,包括将风险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风险投
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授权实施期限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投向
    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
资责任人、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是风险投资的决策机构。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财务负责人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
目的运作和处置。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
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二)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是风险投资信息披露的责任人。

    (三)财务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
资项目相关资金进行管理。

    (四)公司审计处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应对所有风
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负责人应
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收
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
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将加强市
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风险投资提供咨
询服务,保证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
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效益。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一)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
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
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其中,全体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风险投
资内控制度,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
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该风险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
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管理
制度及审批程序;
    2、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
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施风险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凯龙股份实施本次风险投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庆华                        程荣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