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建艺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6 月 28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2019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海云先生


                                      1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66,811,84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400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6,783,7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38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0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先生主持,公司 6 名董事、3 名监事出席会议,全
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其中,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委托董事、副总
经理颜如珍出席,独立董事刘晓一委托独立董事丘运良出席,监事杨广生委托监
事会主席陈景辉出席。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2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3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
    9、审议通过《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11,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   谦 林映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