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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宇通讯: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8-03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75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自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
派的实施距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898       SHI GUIQING
   2             01*****403       吴中林
   3             08*****132       中山市宇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 3 号
    咨询联系人:段铸     邱保华
    咨询电话:0760-85312802
    传真号码:0760-85594662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