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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宇通讯: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8-12-1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
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下接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敏珊                 龚书喜                 朱辉煌             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