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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宇通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敏珊)2019-04-2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胡敏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的委员,在 2018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
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各次董
事会,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
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2018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参加董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加会议
胡敏珊    5          2            3            0        0      否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2018 年 4 月 17 日                                            同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   同意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2018 年 8 月 29 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2018 年 10 月 24 日                                            同意
                    立董事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2018 年 4 月 17 日                                            同意
                    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
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事项。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重大投资、重大资产重
组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
了解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
职权。
    (二)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我们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
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
股东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敏珊
                                                       2019 年 4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敏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