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2-2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
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公
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公正、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对
外投资和发展战略的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
门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
发展,体现了公司注重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
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该所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勤勉尽职、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劵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
未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状况良好。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五、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授权期内总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
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
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七、关于聘任董事长应雪青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阅
被聘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本次提名的总经理候选人为公司董事长,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其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要求。董事长
兼任总经理后,公司董事兼任高管的数量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交
易所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应雪青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八、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1
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
外担保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除全资子公司正常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瑞元                   刘志勇                    田芃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