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7-05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证协发〔2016〕251
号)规定的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董事会拟对《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同时,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具体修
改如下:
1、原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9,000,000 元。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2,400,000.00 元。
2、原条款: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
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修改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3、原条款: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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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履行监管规定的全面风险管理职责,并承担最终责任;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9,000,000 元。 3,502,400,000.00 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合规总监、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合规总监、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 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上述职务的人员。 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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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监、首席风险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和奖惩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二十)履行监管规定的全面风险
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管理职责,并承担最终责任;
他职权。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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