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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8-01-12  

						  股票简称:第一创业        股票代码:002797        公告编号:2018-00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
        卓著中心 10 层                               桐城中央 21 层


                    发行公告签署日:2018 年 1 月 12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17 号”文核准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
超过 5 亿元;其中品种一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品种二预设基础发行规
模为 2.5 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
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共计为
1000 万张(含超额配售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
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非机构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非机构投资者认购或买
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
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净资产为 934,877.81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46%(已扣除代理
买卖证券款的影响),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2.90%(已扣除代理买卖证券
款的影响);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939,176.54 万元,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62.69%(已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影响),母公司口径资产负
债率为 62.07%(已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影响);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2017 年 1-9 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50,816.62 万元、102,127.27 万元、56,178.13
万元、18,922.03 万元、29,887.00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69,707.34 万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
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
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
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
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7、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8、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5.50%-6.50%,品种二的票
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5.70%-6.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簿记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T 日)在
《 证 券 时 报 》、 深 圳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
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
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
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
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8 一创 01”,债券代码为
“112632”,品种二简称为“18 一创 02”,债券代码为“112633”。投资者通过
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每个申购利
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不进行质押式回购
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8 年 1 月 12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上。与
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
时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第一创业/公司
                       指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前的有限公
一创有限/有限公司      指
                            司
                            经发行人 2015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 201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指   议通过,并经发行人总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下于 2017
券
                            年 9 月 1 日决定,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
本期债券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第一创
募集说明书             指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第一创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
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评级报告               指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
发行文件               指
                            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第一创业摩根大
主承销商/一创投行      指
                            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一创摩根               指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创投行之前身
受托管理人/大同证券    指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金诚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同达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佛山证券               指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资               指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一创期货               指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新资本               指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金合信               指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银华基金               指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熙昕宇               指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首创集团               指
                            股东
能兴控股               指   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航民集团               指
                            股东
《公司章程》           指   现行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
                            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
套期保值               指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交易双方以一定的名义本金为基础,将该本金产生的以一种
利率互换               指   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与对方的以另一种利率计算
                            的利息收入(支出)流相交换的金融衍生产品
                            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中
结算备付金             指   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专用
                            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决算履约担保作用
                            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
融资融券               指
                            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
转融通                 指
                            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
股指期货               指
                            的金融期货合约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
直投/直接投资          指   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
                            为目的的业务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
买入返售               指   一定的价格买入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
                            定的价格返售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买入价与返售价差价收入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
卖出回购               指   一定的价格卖出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
                            定的价格回购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
股票(权)质押式回购   指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及
                            支付利息、解除质押的交易
                            “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即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
IB 业务                指   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模式,也称期货中间介绍业务或期货 IB
                            “Prime Brokerage”的缩写,即主经纪商业务,是指向私募基
                            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包括产品设计、销售推广、投资交易、
PB 业务                指
                            托管、估值清算、融资融券、衍生品设计与执行等一揽子综
                            合性金融服务的总称
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
三年一期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18 一创 01”,代码“112632”,品种二简
称:“18 一创 02”,代码“112633”。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
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其中品种一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品种二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品
种;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
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发行日期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发行日期均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7 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起息日均为发行首日,
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 月 16
日;品种二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1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16 日;品种二兑付日
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发行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
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
踪评级。

    15、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
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8、发行方式: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9、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1、募集资金用途:拟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3、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不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24、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
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
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
将另行公告。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8 年 1 月 12 日)
            T-1 日              簿记建档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8 年 1 月 16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
  (2018 年 1 月 17 日)
                                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规定并拥有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5.50%-6.50%,品种二的票面
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5.70%-6.70%,最终的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 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
         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 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
         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合格
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T-1 日)10:00—15:00 之间将《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
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根据簿记建档情况适当延长簿记建档时间。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申
购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
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表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T-1 日)10:00—15:00
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和债券市场合
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5)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
家合格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
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申购申请表》
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申购要约。

    传真号码:010-66527795、010-66527830、010-66525078;

    联系电话:010-63212503、010-63212504。

    联系人:左亚伟、刘瑶、杜心旖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
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T 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机构投
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并
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的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
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其中品种一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品种二预
设基础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本期债券网下预设
的发行数量共计为 10 亿元(含超额配售 5 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合
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
的必须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的整数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
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T 日)、2018
年 1 月 17 日(T+1 日)每日的 9: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簿记建档,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
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六)配售

    1、簿记管理人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合格机构投资者获得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
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机构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
门相关业务规定。
    2、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本期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
发行利率)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簿记建档的
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机构
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7 年
1 月 17 日(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
时请注明“投资者简称” 和“第一创业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
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110907769510802
 收款账户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首层招
 收款银行地址
                       商银行

 同城交换号            010805855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8100005264
 收款银行联系人        牛浩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10-88091056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1 月 17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
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6-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萧进华

    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邮政编码:518048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芳

    联系人:左亚伟、刘瑶、杜心旖

    电话:010-63212111、63212065、63212133

    传真:010-66525908

    邮政编码:100033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
附件一: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申购申请表

                                         网下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
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及认购申请信息
                                    品种一:2 年期(5.50%-6.50%)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品种二:5 年期(5.70%-6.70%)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注:1、票面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
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包含此申购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申购金额,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
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3、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
应的认购申请金额;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100 万元)并为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5、申购传真:010-66527795、010-66527830、010-66525078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认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并将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簿记建档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合计;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
销商按照簿记建档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
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
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请投资人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仔细阅读
承诺内容,盖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
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
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 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是( ) 否( )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
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
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
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
                                                                (盖章)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
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限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
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
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
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
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
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
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
批文号码”, 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
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
登记号”。

    2、申购利率应在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
额,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10,000 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
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区间为 4.80%-5.80%。某合格机构投资者
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申请金额(万元)
                   4.70                                  200
                   4.75                                  400
                   4.85                                  700
                   4.90                                 1,500
                   5.00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4,8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00%,但高于或等于 4.9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 2,8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90%,但高于或等于 4.85%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 1,3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85%,但高于或等于 4.75%时,有效申购金额

为 6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75%,但高于或等于 4.70%时,有效申购金额
为 2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7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8、参加簿记建档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T-1 日)10:00—15:00
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
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上述资
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
撤销。若因合格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
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簿记建档与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每家合格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
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
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簿记建档及申
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机构投资者传真后,请于 10 分钟
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号码:010-66527795、010-66527830、010-66525078

确认电话:010-63212503、010-63212504

联 系 人:左亚伟、刘瑶、杜心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