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2018-01-1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更名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2217 号《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由于本次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次债券名称由封卷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变
更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由于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
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本次债券《承销协
议》、本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三方共同签署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协议》、《专项偿债账
户管理协议》等。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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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更名公告》之签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8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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