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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欧家居: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8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良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
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
司的 长期稳定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方面,计
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十条规定的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
的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
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
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的
条件下,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 333.33 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
足购买 100 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本次回购股份
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后
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
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