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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8-2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异议。

3、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5、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微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280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雅琴                                     王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
 电话                 0571-86240688 / 0571-86258869              0571-86240688
 电子信箱             service31@wgmotor.com                      service37@wgmotor.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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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1,505,402.06               297,517,814.65                          2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209,689.12                51,016,853.96                          5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5,297,738.69                41,446,131.90                          57.5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5,960,257.59                16,440,561.14                          362.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6                        0.43                         53.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6                        0.43                         53.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0%                       6.04%                          2.5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69,126,491.66             1,098,826,678.78                          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28,022,455.69               881,971,010.44                           5.2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45                                                          0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平               境内自然人             39.38%       46,368,000                  34,776,000
 邵国新             境内自然人             25.31%       29,808,000                  22,356,000
 杭州微光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9%        5,52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张为民             境内自然人              2.81%        3,312,000
 胡雅琴             境内自然人              1.41%        1,656,000                   1,242,000
 何思昀             境内自然人              1.41%        1,656,000                   1,242,000
 胡敏莉             境内自然人              0.71%            838,49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科技成
                    其他                    0.64%            752,700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王建梅             境内自然人              0.64%            749,318
 游俊               境内自然人              0.33%            392,468
                                     控股股东何平和自然人股东胡雅琴为夫妻关系,自然人股东何思昀为何平和胡
                                     雅琴之女,上述三大股东存在行动一致的可能性。第二大股东邵国新和第四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张为民为夫妻关系,上述两大股东存在行动一致的可能性。公司未知其他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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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中国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坚定发展信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可
持续、快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开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工作,实
现了健康快速发展。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150.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20.9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30%。
    (1)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丰富、提升企业文化内涵,将“创新微光、驱动未来”作为企业使命,将“成
为全球智能驱动的领跑者”作为公司愿景。报告期内,公司研究开发费1,413.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4%。研发团队能
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快了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进程,EC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伺服电机增加了品种,培育壮大了企
业发展新动能。
    (2)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42.87万元,募投项目实现效益2,297.5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491.75万元,
结余7,292.85万元。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不影响生产经营、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克难攻坚拓市场,聚焦新产品、新市场、新应用,精准发力,伺服电机、EC外转子风机销量高速增长,自动化、
通讯、农牧业等市场开拓初见成效。报告期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35.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1%。其中冷柜电机
14,27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8%;外转子风机14,756.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0%;ECM电机4,097.37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29.32%;伺服电机735.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1.67% ;其它业务收入1,07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0%。
报告期母公司国外销售收入19,484.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8%,母公司国内销售收入15,450.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03%。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祥和实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59%(杭州祥和实
业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并表营业收入为5-6月份营业收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
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
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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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平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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