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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0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作
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捐赠体现了公司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捐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张熔显              杨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