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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宏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19-05-2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宏
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宏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宏股份调整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对吉宏股份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并获得审核通过。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 号),核准公司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944 万股(含 3,944 万股)。

    2019 年 4 月 18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
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认购资金总额验证报告》
(XYZH/2019XAA20350 号),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华创证券收到
吉宏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515,999,963.68 元。2019 年 4 月 18 日,华创证券将扣除承销费 12,000,000.00 元
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 503,999,963.68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
内。

    2019 年 4 月 1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
(XYZH/2019XAA20351 号),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华
创证券转付认缴股款 503,999,963.68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与
发行相关的直接费用 4,695,393.7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304,569.98
元。

       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4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27,393.80                    21,310.00
 2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16,102.34                    12,350.00
 3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49,584.35                    39,800.00
              合计                      93,080.50                    73,460.00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930.46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73,460.00
万元,根据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
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
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调整后实际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金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27,393.80           21,310.00          21,310.00
 2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16,102.34           12,350.00          12,350.00
 3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49,584.35           39,800.00          16,270.46
             合计                   93,080.50           73,460.00          49,930.46




       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此次调整是根据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此次调整是根据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且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此次调整是根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吉宏股份调
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捷                        黄俊毅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