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丰元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细
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5)。
    根据上述决议,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日增利 44 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交通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详见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 2017-056)。该笔理财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
及投资收益。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44
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行保证
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44 天”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代码:2171180330
    2、产品成立日:2018 年 01 月 15 日
    3、产品到期日:2018 年 02 月 28 日
    4、理财本金:5,000 万元
    5、收益率:4.80%(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6、投资期限:44 天
       (二)其他相关主要条款
    1、提前终止:
       (1)提前终止日:产品到期日前第 9 个工作日,银行有权在当天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
       (2)观察日:产品到期日前第 10 个工作日。
       (3)提前终止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银行、客户均无权提前终止该理
财产品。若在观察日当天 3M Shibor 低于 2.5%,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
止本产品。若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将在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银行网
站或网点公告。Shibor 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该利率是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 借 的 基 准 利 率 , 以 当 日 北 京 时 间 11:30SHIBOR 官 方 网 站 首 页 公 布
(http://www.shibor.org)的数据为准。
    2、特殊情况:产品到期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理财产品收益
根据实际投资期限计算。
       3、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4、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5、理财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
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
失。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
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
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
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
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
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
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
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
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
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
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
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
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
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 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
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
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
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
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
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
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对
  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的
  使用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不含本次公告)
                                                                              单位:万元
                                  委托理                           报酬确定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   备注
                                  财金额                             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证收益型理             2017 年 12 2018 年 01
                                    3,000                         合同约定        -- 未到期
司枣庄分行         财产品                   月 22 日   月 23 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证收益型理             2017 年 11 2018 年 01
                                    5,000                         合同约定     28.33 未到期
司枣庄分行         财产品                   月 29 日 月 12 日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44 天”理财产品协议。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3、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申请表。
      4、交通银行理财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