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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锋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7-12-14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85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卫宁先生受其他独立董
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卫宁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为就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三项
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
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司证券代码:002806
    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胜宇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进度工业园二期 B17 地块
    邮政编码:526109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电子信箱:board@c-hfcc.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肇庆
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肇
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卫宁先生,其基本信息如
下:
    李卫宁先生,1966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图书
馆化机分馆主任,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华南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其他基本情况
    1.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园二期 B17 地块
    收件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6109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李卫宁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卫宁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议案 1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议案 2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
 议案 3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

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填上“√”。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页无正文,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之签署页)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