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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锋股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11-1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肇庆
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锋股份变更
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华锋股份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
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0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630,000.00元后,实际筹
集募集资金净额为99,3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20日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号《肇庆华
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
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日累计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1       新建 20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   13,658.00          7,325.57             7,328.87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2,611.43          2,611.43             1,723.00

                    合计                  16,269.43          9,937.00             9,051.87


           上述“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累计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

           二、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背景及原因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新建 20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累计已投入
       7,637.6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7,328.87 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
       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 308.77 万元。
           一方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仅募集 7,325.57 万元投入“新建 20 条低压
       腐蚀箔生产线项目”,与该项目总投资额(13,658.00 万元)存在较大差距,同时
       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自有资金余额较低,导致银行借款等融资能力受限,
       在此背景下,为保持健康的财务结构,公司继续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筹资
       方式投资该项目的可行性较小;另一方面,“新建 20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
       作为公司 IPO 项目,于 2013 年即完成规划设计并备案,而自 2013 年以来建筑
       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上涨较快且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也不断更新换代,2016 年 7
       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充分消化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
       费等费用上涨及技术更新给项目实施成本带来的影响,陆续建成 11 条低压腐蚀
       箔生产线,无法在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额下完成剩余 9 条生产线的投资。
           在此背景及原因下,公司拟将“新建 20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实施内
       容调整为“新建 11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并相应调整该项目的投资规模、预计
       效益等。原募投项目剩余的 9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将不再继续投资建设。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变更前建设投资金额为11,848.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7,325.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建设投资金额比例
建设投资                                11,848.00                 100.00%
其中:建筑工程费                         1,427.58                  12.05%
      设备购置费                         8,389.35                  70.81%
      设备安装费                           474.50                   4.00%
      工具及器具购置费                     125.84                   1.06%
      其他工程和费用                       553.24                   4.67%
      预备费                               877.49                   7.41%

    变更后项目的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建设投
资金额为7,637.6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7,325.57万元。公司根据建设内容的调
整相应调整该项目的预计效益。调整后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建设投资金额比例
建设投资                                 7,637.64                 100.00%
其中:建筑工程费                         2,042.38                  26.74%
      设备、工具及器具购
                                         5,509.51                  72.14%
置和安装费
      其他工程和费用                        85.75                   1.12%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及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合计
7,328.87万元、自有资金308.77万元,总计7,637.64万元投入变更后“新建11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已投入完毕。

    此外,随着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更新换代加快以及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
费等费用上涨给项目实施成本带来的影响,在综合考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余额及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公司调整了“新建
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进度,调整后“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
项目”涉及的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已于2018年8月全部建成,预计于2018年12月31
日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原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后续发展规划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陆续建成 11 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最终形成低压腐蚀
箔年产 500 万平方米的产能,实际产能与本次募投项目原预计产能 770 万平方米
相差 270 万平方米。
    在低压腐蚀箔市场快速发展及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更新换代逐步加快的背
景下,公司拟通过股权或债权等方式继续筹资以实施新一代低压腐蚀箔生产线的
建设。公司新一代低压腐蚀箔生产线相对于已经建成的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将拥
有速度更快、质量更高等技术优势。该生产线拟采用新一代变频腐蚀技术,生产
效率较原有技术将有较大提高,所生产的低压腐蚀电极箔产品具有更高的静电容
量及更好的机械强度。

    因此,本次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不会对公
司电极箔业务的健康发展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低压电极箔领域
的继续研发与产品替代进口的步伐,公司将基于已掌握的低压腐蚀箔相关核心技
术,继续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投入新一代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建设,以有效弥
补并提升公司低压腐蚀箔产能。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将有利于保持公司健康
的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必要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健康的财务结构,降低建筑工
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上涨给募投项目带来的实施成本上升的风险以及低压腐
蚀箔生产技术的更新换代加快给募投项目实施带来的技术风险,有利于华锋股份
的长远发展。本次变更体现了对募集资金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本次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
施内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
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
施内容”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宜生            马媛媛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