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阴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18-02-13  

						证券代码:002807         股票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8-011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018 年 2 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银行”、“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
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 2018 年 1 月 2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1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江银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JRCB-CB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3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00,000 万元(2,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00,000 万元(2,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 2 月 1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六年,即 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 2018 年 2 月 1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即 2018 年 1 月 26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
个计息年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可
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级。




                                       2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20 亿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本行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20 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8 号”文同意,公司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江银转债”,债券代码“128034”。

    本行已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江苏江阴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3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Jiangyi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住      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孙伟
注册资本:          1,767,354,347 元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办公地址            中国江苏省江阴市砂山路 4 号
普通股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简称          江阴银行
普通股代码          002807
邮政编码            214431
联系电话            0510-86851978
传真                0510-86850069
联系人              陆建生、周晓堂
公司网站            http://www.jybank.com.cn/
电子邮箱            jyrcbank@sina.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本行的设立

     本行系由江阴市辖内 7 家法人单位、807 名原江阴农联社职工、609 名社会
自然人共同发起,在承继原江阴农联社资产、负债的基础上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


                                        4
农村商业银行。

    原江阴农联社成立于 1987 年 8 月 15 日。2000 年 10 月 23 日,中国人民银
行江阴市支行下发《关于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合
并为一个法人的批复》(澄人银〔2000〕119 号),同意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联合社与江阴市 31 家乡镇农村信用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合并后 31 家农村信用社
取消法人资格;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下发《关于江阴市银都等三家城
市信用社翻牌为农村信用社并纳入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合并为一个法
人的批复》(澄人银〔2000〕120 号),同意江阴市银都、暨阳、澄通三家城市
信用社更名并翻牌为银都、澄丰、澄通三家农村信用社,并纳入到江阴市农村信
用合作社联合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合并后三家城市信用社取消法人资格。2000
年 11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下发《关于合并法人后江阴市农村信用
合作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澄人银〔2000〕126 号),同意江阴农联社开业。

    2001 年 5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江苏省
试点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银发〔2001〕158 号),确定
张家港、常熟和江阴 3 个县级市先行进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试点。同日,江阴
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将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成江阴农村商业银
行的报告》(澄政发〔2001〕40 号),成立以江阴市人民政府为领导的江阴市
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01 年 5 月,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
关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精神要求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江苏省组建农
村商业银行过程中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清产核资及净资产确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制定了清算方案,即《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资产评估、认定和
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处置工作方案”);2001 年 5 月 31 日,江
阴农联社理事会将《处置工作方案》提交江阴农联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获得通过。

    2001 年 7 月-11 月,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对江阴农联社进行审计、评
估和清产核资(基准日为 2001 年 6 月 30 日),并出具《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联合社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评估认定报告》和《关于“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


                                    5
社联合社清产核资报告”的调整、补充报告》。

    经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江阴农联社清产核资后的总
资产为 911,618.67 万元,负债 909,065.02 万元,净资产为 2,553.65 万元。

    根据《处置工作方案》的约定,江阴农联社对截至 2001 年 6 月 30 日经清产
核资确认后的净资产 2,553.65 万元进行了处置,将社员股本金按 1:1 进行清退。
社员股本金清退后,有 794 名职工社员未提取应得现金,合计 535.5 万元,并在
江阴农商银行成立时作为出资入股江阴农商银行。同样,根据《处置工作方案》
的约定,在对社员股本金按 1:1 的比例进行处置后,剩余净资产 270.62 万元,原
于江阴农商银行成立后作为江阴农商银行的公益金,后调整为对原江阴农联社社
员的应分配款计入其他应付款。2009 年 2 月 25 日,本行将该笔应付款项交付江
阴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存管,并由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01 年 10 月,本行发起人签署《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协议》,最终
参与本行股份认购的股东共计 1423 名,其中法人股东 7 名、自然人股东 1416 名。

    2001 年 11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下发《关于筹建张家港市、
常熟市和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银办函〔2001〕940 号),同意筹建江
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及其筹建方案。

    2001 年 11 月 20 日,本行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筹建方案
和关于筹办本行的财务费用审计报告,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并由董事会
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等。

    2001 年 11 月 21 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行设立时的注册
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中验字(2001)第 013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1 年 11 月 21 日止,本行实收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18.10 万元,其中:7 家法人单位入股 2,000 万元,自然人股东 1,436 名(实
为 1,416 名,其中 20 名自然人股东缴款两次,验资报告重复统计缴款人数)入
股 8,018.1 万元(其中,807 名职工入股 2,446 万元,609 名社会自然人入股 5,572.1
万元)。

    本行设立时股东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6
 序号                    股东名称             入股本额(万元)   占股本比例(%)

  1        7家法人股东                            2,000.00            19.96

           807名职工股东                          2,446.00            24.42
  2        其中:794名原职工社员以江阴农联
                                                   535.50             5.35
           社退股资金出资

  3        609名社会自然人股东                    5,572.10            55.62

 合计      1423位股东                             10,018.10          100.00


      注:本表所述“职工股东”或“员工股东”系指在职和内退员工所持的本行股份。


       本行设立时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万股)     占股本比例(%)

  1        三毛集团公司                              500               4.98

  2        江苏省建伟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00               4.98

  3        毛二度                                    220               2.20

  4        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200               2.00

  5        江阴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0               2.00

  6        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200               2.00

  7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200               2.00

  8        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                    200               2.00

  9        孙志华                                    200               2.00

  10       李秋雁                                    100               1.00

                    合    计                        2,520              25.16


       2001 年 11 月 26 日,人民银行总行下发银复〔2001〕198 号《关于江阴市农
村商业银行开业的批复》,同意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并核准《江阴市农村商
业银行章程》,并规定本行开业的同时江阴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由本行
承继。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向本行核发了编号为 G11013022003 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2001 年 12 月 3 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并
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000210195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18.1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法定代表人为赵益,企业类型


                                          7
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按中
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
务。

       (二)2005年更名

       2005 年 5 月 11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关于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等事项的批复》(苏银监复〔2005〕81 号),同意本行名称
由“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三)历次增资情况

       1、2004 年-2005 年增资扩股
       2004 年 3 月 5 日,本行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04 年度增资扩股方案,
并确定本次增资扩股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于 2004 年 3 月末前通过 200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送股增资 500.905 万元,使股本总额达到 10,519.005 万元;第二步,
于 2004 年 12 月前采取现金增扩股本办法进行,在第一次扩股后股本总额增至
10,519.005 万元的基础上对现有股东按 1:2 比例扩充股本。
       2004 年 2 月 24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下
发苏银监复〔2004〕36 号文件《关于无锡城郊等 3 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
商业银行)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同意本行上报的上述增资扩股计划。
       2004 年 5 月 31 日,本行向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提交了《关于实施增资
扩股方案的请示》(澄商银〔2004〕36 号),上报了向老股东配售新股增加注
册资本的具体实施方案:2003 年度派发股票股利后本行的总股本增至 10,519.005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以此为基础,并区分不同类型的股东实施不同的增
股方案:(1)对原法人股东按照其送红股后所持股本数按 1:2 的比例增募股本,
增股额度达不到 1:2 的,缺额部分自动放弃;(2)对社会自然人股东,鉴于 2003
年 9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的《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单个自然人股
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 5‰”与 2001 年本行组建时的规定不一致,故本次


                                      8
增资中对原超过 5‰比例的六个社会自然人股东采取不同的办法,允许其按低于
1:2 的比例增扩至总股本的 5‰,已经超过增股后总股本 5‰的则不再增扩股本;
(3)对原有内部职工股东,则根据法人股东和社会自然人股东的增资情况,按
照《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本行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总股本 25%”规
定,测算内部职工股东可增资扩股的总额,在 1:2 的比例内对内部职工进行增资
扩股。
       2004 年 6 月 21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苏银监复〔2004〕157 号文
《关于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批复》,原则同意本行的上述增资扩股方
案。
       2005 年 5 月 11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苏银监复〔2005〕81 号文《关
于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等事项的批复》,同意本行更名为江苏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本行注册资本由 10,018.1 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 24,631.845 万元。
       2005 年 7 月 6 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锡众会师验内字〔2005〕第 8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
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止,本行已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4,613.745 万元,其中:
将应付利润 500.905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同时已收到各投资者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4,112.84 万元。本次增资后,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24,631.845
万元。

       2005 年 7 月 27 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本
行注册资本由 10,018.1 万元变更为 24,631.845 万元。

       2、2006 年增资扩股
       2006 年 1 月 12 日,本行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06 年度增资扩
股方案的特别决议》。该决议按照同股同权原则,首先确定本行可供分配净资产
额,以盈余公积向原有股东转增股本;然后按照入股自愿、原股东优先原则,对
原有法人股东和符合规定的法人企业定向募集股本,因此,该增资扩股方案分两
步实施:
       (1)以盈余公积 7,389.5535 万元转增股本
    2006 年 4 月 6 日,本行根据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可供分配净资产确认结

                                       9
果,向江苏银监局提交了《关于将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请示》(澄商银〔2006〕
27 号),上报了拟以盈余公积 7,389.5535 万元转增股本的方案。
    2006 年 4 月 24 日,江苏银监局下发苏银监复〔2006〕109 号文《关于公积
金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将 7,389.5535 万元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2006 年 5 月 21 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中验字〔2006〕第 06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止,本行已收到股东以盈余公积转增而来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389.5535 万元。变更后,本行实收资本为 32,021.3985 万元。
    (2)向原有法人股东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
行规定》的法人企业定向募集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本行发展的需要,以及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提高法人股比重的要
求,2006 年 5 月 31 日,本行向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提交了《关于实施增资扩
股的请示》(澄商银〔2006〕44 号),拟向原有法人股东和符合规定的其他法
人企业(原法人股东优先)定向募集股本 20,000 万元。
    2006 年 6 月 20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苏银监复〔2006〕186 号文
《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本行的
上述增资募股方案。
    2006 年 6 月 26 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中验字〔2006〕第 08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6
年 6 月 25 日止,本行已收到原有 16 家法人股东中的 13 家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本次募股增资后,本行实收资本变更
为 52,021.3985 万元。

    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苏银监复〔2006〕198 号《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2,021.3985 万元。
    2006 年 7 月 11 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本
行注册资本由 24,631.845 万元变更为 52,021.3985 万元。

    3、2008 年增资扩股
    2008 年 3 月 15 日,本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和《关于将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总股本 52,021.3985 万元为

                                    10
基准,按每股 0.10 元向股东分发红利,共计分发红利 52,021,398.50 元,其中 50%
以现金发放,另外 50%以股票股利方式发放;以总股本 52,021.3985 万元为基准,
将盈余公积金按每股转增 0.15 股向股东转增股本。
    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4 日出具的苏天会审
一〔2008〕148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止,本行已将盈余
公积 78,032,097.75 元,未分配利润 26,010,699.25 元,合计 104,042,797 元转增股
本。增资后,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624,256,782 元。
    2008 年 5 月 14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苏银监复〔2008〕222 号《关
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624,256,782 元。
    2008 年 6 月 24 日,本行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营业执照。

    4、2009 年 2 月派发股票股利
    2009 年 2 月 15 日,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 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以截至 2009 年 2 月 16 日股本数 624,256,782 股为基准,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1.5 元、股票股利 1 股的分配方案。
    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苏天会验
〔2009〕4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9 年 2 月 24 日止,本行已将未分配利
润 62,425,676 元转增股本,本行实收资本变更为 686,682,456 元。
    2009 年 5 月 19 日,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下发锡银监复〔2009〕69 号《关
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68,668.2456 万元。
    2009 年 6 月 10 日,本行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营业执照。

    5、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增资
    经本行于2010年2月5日召开的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实施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1.5元及股票股利1股(派发股票股利时,元以下角分以支付现金处理)
的2009年度股利分配方案,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本行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75,535.0534万元。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出具的


                                     11
苏天会验〔2010〕7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0年2月5日止,本行已将未分
配利润68,668,078元转增股本。增资后,本行实收资本变更为755,350,534元。
    2010 年 4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下发锡银监复〔2010〕63 号《关
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75,535.0534 万元。
    2010年5月11日,本行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营业执照。

    6、2010 年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经本行于2010年12月6日召开的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按照每
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足1股的留作盈余公积,不予
转增),转增方案实施后,本行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13,302.5460万元。经江苏天
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出具的苏天会验〔2010〕35号《验
资报告》审验,截至2010年12月24日止,本行已将盈余公积377,674,926元转增股
本。增资后,本行实收资本变更为1,133,025,460元。
    2010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下发锡银监复〔2010〕234号《关
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113,302.5460万元。
    2011年1月20日,本行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营业执照。

    7、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增资
    经本行于2013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本行截至
2013年1月31日在册股本总额1,133,025,460.00元为准,按税前每10股派送红股1
股并派送现金1.50元(不足10股以现金派送)。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本行的注
册资本增加至124,632.7495万元。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
年4月23日出具的苏天会验〔2013〕13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3年4月23
日止,本行已将利润分配派送红股113,302,035元转增股本,本行实收资本变更为
1,246,327,495元。
    2013 年 5 月 24 日,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下发锡银监复〔2013〕55 号《关
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


                                    12
本变更为人民币 124,632.7495 万元。
    2013年6月13日,本行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营业执照。

    8、2014 年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2月13日,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每10股派现0.8元及以盈余公积每10股转增2.5股,转增后本行股本将增至
155,790.8847 万 元 。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 出 具 的
XYZH/2014NJA2025-1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5年3月18日止,本行已将
盈余公积311,581,352元转增股本,本行实收资本变更为1,557,908,847元。
    2015 年 4 月 16 日,中国银监会无锡监管分局下发锡银监复〔2015〕41 号《关
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本行注册资
本变更为 1,557,908,847 元。
    2015年5月7日,本行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
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营业执照。

    (四)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6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59 号)核准,本行公开发
行新股不超过 209,445,500 股。2016 年 8 月 24 日,本行共发行 209,445,500 股普
通股,发行价格为 4.64 元/股。

    2016 年 8 月 31 日,深交所出具“深证上〔2016〕590 号”《关于江苏江阴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本行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江阴银行”,股票代码“002807”。本行
公开发行的 20,944.55 万股新股于 2016 年 9 月 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6 年 8 月 30 日,信永中和出具《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XYZH/2016NJA20246 号),对本
行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行原注册资本为
1,557,908,847 元,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209,445,500 元,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 1,767,354,347 元。

                                         13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488.3391             54.23      84,488.3391        47.81
等17家法人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2,288.3603              1.47       2,288.3603         1.29
股东
董监高近亲属等11名股东           987.4987              0.63         987.4987         0.56
持股5万股以上的内部职工股
                              17,141.9021             11.00      17,141.9021         9.70
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除外)
持股5万股以下的内部职工股
东及非职工股东(董监高近亲    50,884.7845             32.66      50,884.7845        28.79
属除外)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                   -     2,094.4500         1.19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                   -    18,850.1000        10.67

          总计               155,790.8847              100      176,735.4347         100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行所属行业为金融业,主要经营经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

    根据本行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32252764N 的《营业执照》,
本行的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
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经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1、本行市场占有率

                                            14
       本行开展业务主要位于江阴市。自设立以来,本行资产及负债业务持续增长,
存贷款规模也快速增长,发展速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市场占有率维持稳定。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行在江阴地区的存款(本外币合计)707.72 亿元,
占江阴市总存款余额的 19.62%;本行在江阴地区的贷款(本外币合计)478.25
亿元,占江阴市总贷款余额的 16.65%。

       2、主要竞争对手

       本行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在江阴市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四大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
行等。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实力较为突出,具备全国性的分销网络和传统的客户
优势。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历史遗留的不良贷款负担相对较轻,在运作上也较
四大国有银行灵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江阴市本地具有渠道和客户方面的相对
优势,在运营及业务拓展方面也比较灵活。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江阴市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辖区内的存、贷款规
模及各自所占份额情况如下:

       (1)存款(本外币合计)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序号                         银 行
                                                       金额          份额(%)
  1        本行                                          70,771.77           19.62
  2        农业银行江阴支行                              48,693.78           13.50
  3        浦发银行江阴支行                              33,966.79            9.42
  4        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27,942.80            7.75
  5        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26,391.11            7.32
  6        交通银行江阴支行                              20,714.25            5.74
  7        工商银行江阴支行                              17,103.40            4.74
  8        江苏银行江阴支行                              12,956.43            3.59
  9        民生银行江阴支行                              11,000.57            3.05
  10       南京银行江阴支行                              10,377.32            2.88


                                       15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统计资料》。各期末的外币存款余额分别按当日人民
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


       (2)贷款(本外币合计)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序号                         银 行
                                                          金额        份额(%)
   1       本行                                          47,825.40              16.65
   2       工商银行江阴支行                              33,143.10              11.54
   3       农业银行江阴支行                              31,962.09              11.12
   4       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30,885.25              10.75
   5       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20,913.57               7.28
   6       交通银行江阴支行                              19,501.30               6.79
   7       浦发银行江阴支行                              18,711.85               6.51
   8       江苏银行江阴支行                               9,324.95               3.25
   9       中信银行江阴支行                               7,637.00               2.66
  10       光大银行江阴支行                               6,624.62               2.31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统计资料》。各期末的外币贷款余额分别按当日人民
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

       3、本行的行业地位

       依托江阴雄厚的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实力,本行紧紧抓住农业产业化、规模化,
农村城市化以及农村经济组织集团化、公司化发展的有利时机,采取积极、灵活、
高效的业务经营手段,坚定服务农村的宗旨,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市
场定位,秉承“融通天下,丰裕万家”的企业使命,倡导“离您最近,和你最亲”
的服务理念,将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
自身特色的成长道路,从而更好地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充分发挥了农村
金融的主力军作用,有效地支持了新农村的建设。

       同时本行自身也逐渐成长为一家公司治理良好、市场定位明确、运作机制灵
活、经营业绩优良、资源整合有力、实力稳步提升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具备了较
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认同度,逐步确立了在全国同级农村商业银行板块中的领先地
位。

       4、本行的竞争优势

                                       16
    本行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
色的成长道路,从而满足辖区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本行的竞争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本行已成为江阴地区“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主力军

    作为立足于江阴市的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本行一直以服务于当地的新农村
建设为己任。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行(母公司)涉农贷款 398.71 亿元(不
含贴现)。本行已成为江阴地区“三农”金融服务的主力军。

    在服务“三农”的前提下,本行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结合
当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推出了农业助力贷、外贸融资宝、科技
助力宝、银贷通、抵贷通、循环贷、信友贷等多个支农支小金融产品,以支持中
小微企业的发展。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行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本行贷款
总额的 85.65%。本行已成为江阴地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而且凭借
在本土相当的规模、丰富的市场经验和高效的营销网络在江阴本土拥有较高的品
牌认同度。

    (2)作为本土商业银行在区域内独具广泛的客户网络以及深厚的客户关系
基础

    作为一家扎根于江阴地区的商业银行,本行积累了优质合理的客户资源。以
精细化理念为先导,贯彻市场细分、分层开发的指导思想,本行重点培育了一批
以重点企业客户为代表的优质“精品客户”资源。基于战略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
考虑,本行在对江阴地区中小企业深刻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开发了一大批
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客户,专业、个性和超值的金融解决方案是本行维护客户关系
的关键。

    (3)作为本土商业银行已发展出广泛的分销网络,并有准确的市场定位

    本行拥有全方位、现代化、立体式分销渠道网络,本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得益于本行分布广泛且布局合理的分销网络。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行在江
阴地区拥有 1 家直属营业厅、27 家一级支行,覆盖了包括江阴的功能核心区、
城郊拓展区、开发新区、乡镇等重要的财富聚集和经济增长区。本行成立后,即

                                    17
找准了为中小、成长型企业服务的定位,从资产、负债、中间及表外授信业务等
不同方面加以细化,与江阴地区中小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在长期的
探索与实践过程中,总结出较为科学、有效的中小企业客户拓展与维护的营销方
法,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推动了本行客户管
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4)长期的农村金融业务活动所积累的经验及已形成的高效管理体制和严
格的内控能力,有利于推动本行跨区域经营战略的成功实施

    本行是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高效的统一法人管理
体制。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精简了管理层次,缩短了管理半径,加速了决策传导,
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运作效率,有利于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市场和客户的拓
展与维护。本行信守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来增强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专业化、扁
平化的授信决策审批机制和贷后管理机制,通过差异化授权、全面风险报告、关
键风险点控制、关键岗位资格认证等多种举措,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
务高质量增长。同时,本行已在长期的农村金融业务活动中明确了自身的差异化
市场定位,并积累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以及高效的管理体制和
风险控制能力将有利于保障本行跨区域经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成功。

    截至目前,本行已成功参股靖江市农村商业银行 9.90%股份,成为该行最大
股东;共控股四川宣汉诚民、四川双流诚民、江苏句容苏南、江苏兴化苏南、海
南海口苏南等 5 家村镇银行;设立江苏盱眙支行、安徽当涂支行、安徽天长支行、
安徽芜湖县支行、江苏睢宁支行、贵州仁怀支行、江苏高港支行等 7 家外地支行。
本行正在逐步推进常州分行和无锡分行的建设,扩大业务经营范围。随着本行跨
区域经营经验的不断积累,本行的跨区域发展空间将得到更大的扩展,而通过不
断积累在其他县域的“三农”金融服务经验,本行服务“三农”的水平将得到进
一步的提升。

    (5)具有优势的经营区位和优异的价值创造能力

    江阴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使本行能够分享到江阴经济高速增长带
来的商机,也为本行带来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和优异的价值创造能力。



                                   18
    (6)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行拥有一支诚信敬业、勤奋务实、专业精湛、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年轻
的高级管理团队。

    同时,本行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初步形成了责权清晰、运作规范、相互制
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本行形成了灵活、务实、高效
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以业绩论英雄的独特
企业文化。

    (7)具有规模的中、小、微、个人客户群体

    本行正在积极实施普惠金融策略,依托长期的本土化、地缘优势,向农村社
区、“三农”、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零售业务转型。江阴经济增长快、人均收
入水平高、消费业发达、对外交往频繁、客户市场与目标客户群广泛、种类丰富、
层次众多;加上本行公司业务延伸在教育、医疗、卫生、劳动等系统及中小企业
客户广泛等现有基础,随着产品创新、业务渠道的加快拓展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
升,为个人业务开拓提供了丰富的优质中、小、微、个人客户资源。

    5、本行的竞争策略

    本行将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运行模式统揽全行工作,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健
全内控机制,加快结构调整,依法合规稳健经营,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和可
持续发展的道路。建成“经营理念先进、公司治理完善、管理体系有效、组织条
块协同、运营流程科学、风险防控得力,立足江阴、覆盖江苏、辐射东部的践行
普惠金融标杆银行”。

    在发展过程中,本行将坚持金融普惠、优质发展、创新稳定匹配、以客户为
中心几大原则,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大局做出应有贡
献。

    (1)金融普惠原则

    以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为宗旨,建立优质高效的普惠型服务体系,为“三农”、


                                   19
中小企业和全体市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高效便捷服务,全力支持地
方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江阴市乃至江苏省的经济社会建设。

    (2)优质发展原则

    坚持稳健经营、审慎经营的优质发展原则,按照商业银行的发展规律办事,
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走规模、速度、风险、效益持续
动态平衡的科学发展之路。

    (3)创新稳定匹配原则

    发展就必须要创新,创新的前提是稳定,创新与稳定相结合才能确保银行稳
步健康发展。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推动观念创新、管理创新和金融
技术创新。同时,完善风险管理,制定金融安全框架体系和应急预案,不断化解
金融风险,规范管理行为。

    (4)以客户为中心原则

    客户是银行的生存之本、立命之源。坚持“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就要真
正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思想,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体现以客户
为中心的功能需要。通过客户分类、客户价值判断及客户关系维护等措施,提高
客户的满意度与忠诚度。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普通股股份总数                               1,767,354,347               100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9,061,002             59.36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1,049,061,002             59.36



                                    20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44,883,391                 47.80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4,177,611                  11.55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8,293,345                 40.64

1、人民币普通股                                    718,293,345                 40.6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
                                                    持股
                                      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
                                                   (%)          (股)    (股)

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
                       社会法人股东   77,023,750       4.36   75,743,750   75,743,750
限公司

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
                       社会法人股东   75,743,750       4.29   75,743,750   37,500,000
有限公司

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
                       社会法人股东   75,368,750       4.26   75,368,750   74,868,750
限公司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
                       社会法人股东   75,112,960       4.25   75,112,960   75,112,960
公司

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
                       社会法人股东   69,379,250       3.93   69,379,250   69,379,250
公司

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
                       社会法人股东   60,902,415       3.45   60,902,415   55,375,000
纺有限公司

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
                       社会法人股东   60,223,110       3.41   60,223,110   60,111,555
公司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东   58,019,503       3.28   58,019,503              -

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
                       社会法人股东   56,528,737       3.20   56,528,737              -
公司



                                      21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
                                                  持股
                                    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
                                                  (%)      (股)       (股)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
                     社会法人股东    45,684,355     2.58    45,684,355   45,684,355
有限公司

       合计               -         653,986,580    37.01   652,706,580             -




                                    22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00,000 万元(2,00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7,399,931
张,即 739,993,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7.00%。

      3、发行价格:100 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 亿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本行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20 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7,399,931 张,即 739,993,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37.00%;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12,324,761 张,即
1,232,476,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1.62%;主承销商包销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数量为 275,308 张,包销金额为 27,530,8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38%。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1         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71600.00             4.36
  2        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57116.00             4.29
  3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822000.00             4.11

  4          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             639000.00             3.20

  5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516964.00             2.58

  6         江阴飞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92920.00             1.46
  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5308.00             1.38
  8       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



                                         23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9                   唐良君                   100000.00                  0.50
  10        江阴市久远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                  0.50


       9、本次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2,200
律师费用                                                                            60
审计验资费用                                                                         5
资信评级费用                                                                        25
证券登记费用                                                                        20
信息披露费用                                                                        27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12
                     合计                                                         2,349


    二、本次发行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200,000.00 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7,399,931 张,即 739,993,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7.00%;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12,324,761 张,即 1,232,476,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61.62%;主承销商包销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275,308 张,包销金额为
27,530,8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38%。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2 月 1 日汇入本
行指定的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8NJA20002 号《验资报告》。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24
   保荐代表人:陈石、周继卫

   项目协办人:韩斐冲

   经办人员:龙定坤、黄嘉怡、刘伊琳、孙轩、王晓珊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凡

   签字律师:潘岩平、孙晓智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532-2号D栋五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532-2号D栋五楼

   联系电话:025-83304480

   传真:025-83329335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叶韶勋

   签字会计师:陈宏青、郭锋、张玉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7层



                                  25
联系电话:025-52808866

传真:025-83716000

(四)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关敬如

签字评级人员:张和、郑耀宗、张昕雅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0930




                               26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本行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本行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银监局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出具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江
阴农村商业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苏银监复
[2017]99 号),批准本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9 号),核准
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类型: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0.00 亿元。

    4、发行数量:2,000 万张。

    5、上市规模:20.00 亿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00 亿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651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
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二、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7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行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该可转债
及未来转换的本行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0.80%、
第四年 1.00%、第五年 1.30%、第六年 1.8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28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
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1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 P0-D;


                                  29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格,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
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
(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
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30
    (2)修正程序

    如本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
(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
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计息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
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31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
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
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
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
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3、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
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
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
持有人主动回售。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全额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5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

                                  32
购不足2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

    原A股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可优先配售的
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配售1.1316元面值可转债的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

    若原A股普通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其可优先配售转债上限总额,
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数量获配本次可转债;若原A股普通股普通股股东的有效
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配售转债的上限,则按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配售转
债的上限,则按量的上限获得配售。

    16、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A、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b)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股份;

    (c)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e)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f)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本行偿付可转债本息;

                                   33
    (g)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本行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B、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本行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行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d)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A、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a)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b)本行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c)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d)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本行董事会;

    (b)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B、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a)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b)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34
本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
项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C、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
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a)债券发行人;

    (b)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D、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a)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
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b)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
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
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c)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
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
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E、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a)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35
   (b)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c)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
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d)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e)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f)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
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g)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F、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
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评级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江阴银行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级。


                                   36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过债券,亦不存在债券偿还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行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
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稳
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可转
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对本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
续跟踪。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行经审计净资产高于 15 亿元,因此本次可
转债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
件,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37
                           第八节     偿债措施

    中诚信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本行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该级别反映了
本期债券信用质量较高,信用风险较低。

    本次可转债利息支付和赎回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本行业务正常经营所获得
的收入、现金流入和流动资产变现等。本行将根据可转债利息支付及赎回情况制
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利息以及赎回可转债
的相关款项。

    近年来,本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根据本
行 2018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 2017 年度业绩快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总资产 1,090.19 亿元,比年初增长 4.74%;各项存款 792.87 亿元,比年初增长
7.67%;各项贷款 558.53 亿元,比年初增长 6.33%。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75 亿元,同比减少 3.89%;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 亿元,同比增长 0.4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5 亿元,同比减少 0.83%。根据本行 2018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 2017 年度业绩快报,2017 年度本行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 25.0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6%,预计实现利润总额 7.44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6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1%。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7,306,532     104,084,887      90,478,408      83,586,442

负债合计             98,183,079      95,071,979      82,964,237      77,038,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        8,879,516      8,751,954       7,234,315        6,259,715


                                     38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23,453        9,012,908          7,514,171       6,547,47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775,306        2,469,411        2,504,301       2,362,205

营业利润                    448,366           814,060         887,354         860,455

利润总额                    467,730           833,299         899,540         958,526

净利润                      500,683           767,392         814,925         851,363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512,299           777,926         814,499         817,924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495,334           766,597         806,275         747,433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 活 动产 生的
                         3,030,467       14,322,012         8,648,394       4,008,338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 活 动产 生的
                         6,387,587      -12,714,965        -8,224,563      -4,134,987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 活 动产 生的
                        -2,548,977        4,995,140          -110,521        -258,074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 变 动对 现金
及现 金 等价 物的           -8,581            58,822           -4,958          -5,366
影响
现金 及 现金 等价
                         6,860,495        6,661,009           308,351        -390,090
物净增加额

    在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本行的流动性水平也保持充足。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
行流动性比例(本外币)分别为 52.80%、85.98%、68.52%和 64.95%,始终保持
在较高水平。同时,本行具有较多可变现资产,在极端情况下我行可通过出售可


                                         39
变现资产以支付利息及按照约定赎回可转债。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行可变
现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合计 259.28 亿元。综上,充沛的
流动性将为本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以及按照约定赎回可转债提供坚实保障。




                                   40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对本行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会
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并分别出具了
XYZH/2014NJA2025-2 号、XYZH/2016NJA20025 号和 XYZH/2017NJA20013 号
审计报告。本节财务数据引自 2015 年度、2016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
度报告。本行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重要监管指标

                                                                                    单位:%
                                    监管标 2017年1-9
              监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准      月
           资本充足率(%)          ≥10.5          13.11      14.18      13.99      13.92

资本状况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1.93      13.08      12.87      12.8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1.91      13.08      12.87      12.85

 流动性 流动性比例(本外币)(%) ≥25              64.95      68.52      85.98      52.80

           不良贷款率(%)            ≤5            2.42       2.41       2.17       1.91

           存贷款比例(本外币)(%)     ≤75           70.03      71.33      73.51      76.37

           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10            4.20       4.72       4.30       4.18
信用风险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
                                     ≤50           35.53      35.21      29.71      29.78
           (%)
           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
                                     ≤15            6.77       7.19       9.84       7.09
           例(%)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3.08      19.39      16.69      14.51

贷款迁徙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21.9      35.79      25.29      51.59
    率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0.58      13.41      61.98       3.78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29.81      22.91      16.69      23.20

           拨备覆盖率(%)            ≥150          195.27     170.14     169.72     171.97
拨备情况
           贷款拨备比(%)            不适用           4.73       4.10       3.68       3.29


                                              41
                                 监管标 2017年1-9
             监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准      月
           成本收入比(%)         ≤45           36.18           35.96      31.59        35.96

           总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0.63            0.79       0.94         1.07
盈利能力
           净利差(%)           不适用            2.09            2.07       2.50         2.67

           净息差(%)           不适用            2.15            2.34       2.77         2.95
    注: 1、上表中不良贷款比率、单一客户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比、按照中
国银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2、贷款迁徙率为上报银监数据;
    3、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
余额;
    4、总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平均总资产;平均总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
额)÷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
    5、总资产收益率、净利差和净息差均为年初至期末数据,并经年化处理。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计算要求,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
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年度                   项目                    资产收益率
                                                                      益(元)       益(元)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4           0.2899         0.2899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9 月                                                   5.65           0.2803         0.280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92           0.4779         0.4779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9.78           0.4710         0.471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13           0.5228         0.5228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01           0.5175         0.517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12           0.5250         0.5250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91           0.4798         0.479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7 年 1-9 月涉及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未经年化。

    3、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2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的有关规定,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77                -474                -188            3,182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3,071            11,971             12,162             93,467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19,359             7,852                3,228            4,547
外收支净额
所得税影响额                           -5,742            -5,021                -3,808         -25,043
少数股东损益                             200             -2,999                -3,170          -5,66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6,965            11,328                8,224           70,491


    三、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7,306,532           104,084,887              90,478,408             83,586,442
负债合计               98,183,079           95,071,979              82,964,237             77,038,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
                       8,879,516            8,751,954                7,234,315              6,259,715
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23,453            9,012,908                7,514,171              6,547,47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775,306              2,469,411             2,504,301             2,362,205
营业利润                     448,366             814,060               887,354                860,455
利润总额                     467,730             833,299               899,540                958,526
净利润                       500,683             767,392               814,925                851,363
其中:归属于母公
                             512,299             777,926               814,499                817,924
      司所有者的

                                            43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495,334          766,597        806,275       747,433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 活 动产 生的
                         3,030,467      14,322,012        8,648,394      4,008,338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 活 动产 生的
                         6,387,587     -12,714,965       -8,224,563     -4,134,987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 活 动产 生的
                        -2,548,977       4,995,140         -110,521       -258,074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 变 动对 现金
及现 金 等价 物的           -8,581           58,822          -4,958         -5,366
影响
现金 及 现金 等价
                         6,860,495       6,661,009         308,351        -390,090
物净增加额

    四、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
本行股东权益增加 20.00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2.18 亿股。




                                        44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本行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45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行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行有较
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6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47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保荐代表人:陈石、周继卫

    项目协办人:韩斐冲

    项目经办人:龙定坤、黄嘉怡、刘伊琳、孙轩、王晓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邮   编:100032

    电   话:010-5683 9300

    传 真:010-5683 9400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阴银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阴银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江阴银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48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9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