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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久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因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
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
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的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
起执行。

    5、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规定,公司将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公司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
“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
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
列示。

    2、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
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
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
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
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